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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就双胞胎孕妇进行B超常规检查等项目检查收费的问题进行解释
发布时间: 2015-12-28        信息来源:查看
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就双胞胎孕妇进行B超常规检查等项目检查收费的问题进行解释 

    近期,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就双胞胎孕妇进行B超常规检查等项目检查收费的问题向梧州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进行了答复,鉴于目前我区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B超常规检查(220201002)和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220301001)项目计价单位做了明确规定,B超常规检查计价单位按“次”收费,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计价单位按“部位”收费,所以产科在开展B超检查时不管是单胎、双胎只能按一次或部位收取一次费用,不能加收或按双倍收费。(文/医药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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