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藿香正气口服液等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市级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出现了百年未遇的旱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藿香正气口服液等5种防暑防疫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见附表,附表中未列规格的药品,各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将相关资料报我局,在我局未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抓好防暑防疫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保障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药品价格的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本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五种防暑防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