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医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05号)规定,经华北地区与省、市、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协调,现将列入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16种抗微生物类和抗肿瘤类药品价格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1所列药品价格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附件2所列药品价格为专利或原研制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
二、本通知未列入的本次调价品种的其它剂型、规格,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于2007年1月25日前报市物价局申请核定零售价格,在市物价局未核定价格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制定价格销售。
三、本次公布的价格自2006年12月25日起执行。
附表:1、氯霉素滴眼液等16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2、部分专利及原研制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