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关于申请“疼痛综合评定”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肿瘤院报〔2015〕20号)收悉。鉴于“疼痛综合评定”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内的项目(项目编码MAZZY00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精神,以及参照外省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经研究,暂核定你院疼痛综合评定项目价格40元/次。项目内涵:进行麦吉尔疼痛问卷评定,视觉模拟评分法评定,慢性疼痛状况分级等,对患者疼痛的部位、程度、性质、频率和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人工报告。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们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