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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去白细胞全血等项目价格的批复(桂价医函〔2015〕640号)
发布时间: 2015-12-15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去白细胞全血等项目价格的批复(桂价医函〔2015〕640号) 

桂林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

    你们《关于桂林市中心血站去白细胞血液项目价格的请示》(市价报〔201530号)收悉。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以及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桂价费字〔2004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桂林市中心血站开展的去白细胞全血价格为290/1单位,去白细胞红细胞价格为270/1单位。

    本规定自20151215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们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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