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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一次性妇用生物高分子止血吸附栓等医用耗材收费问题的批复(桂价医函〔2016〕67号)
发布时间: 2016-03-17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一次性妇用生物高分子止血吸附栓等医用耗材收费问题的批复(桂价医函〔2016〕67号)

百色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

你们《关于使用医用耗材收费的请示》(百价报〔2016〕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技术安全,同意你院在开展“阴道填塞”(项目编码:311201005)时,使用“一次性妇用(壳聚糖)生物高分子止血吸附栓”;在开展药物面膜综合治疗(项目编码:311400024)时,使用胶原帖敷料;在开展动静脉置管护理(项目编码:120100013)时,使用预冲式导管冲洗器。一次性妇用(壳聚糖)生物高分子止血吸附栓、胶原帖敷料和预冲式导管冲洗器作为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附件中“阴道填塞”、“药物面膜综合治疗”和“动静脉置管护理”等项目的 “除外内容”。

二、你院开展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应坚持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同时,必须确保患者能选择传统的、不另行加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权利。

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如开展上述医疗服务项目,可参照本批复规定试行。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价格政策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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