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省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308号)精神,经研究,现制定公布我省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药品剂型的不同规格,定点生产企业有生产并供我省城市社区和农村使用的,请生产企业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定点生产企业应将规定价格印制在外包装上。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时,要及时报告我局。
三、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附表: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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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价目录
序 号 |
药品通用
名 称 |
剂 型 |
规 格 |
零售单位 |
最高
零售价格 |
定点生产企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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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 |
克霉唑 |
栓 剂 |
150mg*10枚 |
盒(瓶) |
4.7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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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6 |
阿司匹林 |
肠溶片 |
25mg*100片 |
盒(瓶) |
2.4 |
青岛制药厂有限公司 |
* |
|
3 |
16 |
阿司匹林 |
肠溶片 |
300mg*100片 |
盒(瓶) |
4.7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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