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44种集中招标采购药品
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吉市价农字[2003]5号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199种西药价格的通知》(吉省价农字[2003]1号)精神,我市2002年部分药品招标采购临时零售价格高于国家新公布的价格,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调整吉林市物价局(吉市价农字[2002]4号)文件中44个品种、规格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其中部分品种投标价格已重新议定,现一并公布(见附表一)。
二、公布中标企业已弃标的6种药品明细(见附表二),弃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同时撤消,其销售价格按现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本通知自2003年1月31日起执行。请你公司及时通知相关供货单位和医院。
附表一:2003年1月31日起调整价格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明细表
附表二:截止2003年1月31日前弃标药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