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物价局:
我局《关于公布吡喹酮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147号)和《关于公布头孢硫脒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函〔2007〕2号)中部分药品价格有误,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医保号为643号的苦参素(苦参总碱)注射剂,规格:600mg:100ml(塑料瓶),按照差比价原则,最高零售价格为:33.80元。
二、山东博士伦福瑞达生产的医保号912号的玻璃酸钠(透明质酸钠)注射剂,规格:5mg:0.5ml,最高零售价格为:98元/支。
三、广州白云山制药生产的头孢硫脒注射剂,规格:500mg,最高零售价格为41.1元/支。
四、去甲斑蝥素片剂,规格:5mg×12片×3板,最高零售价格为:140元/盒。
五、元胡止痛软胶囊,规格:0.5g×24粒,最高零售价格为30元/盒。
鲁价格发〔2007〕147号和鲁价格函〔2007〕2号文件公布的上述药品价格作废。
山东省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