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3年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板蓝根颗粒等中成药价格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03-02-18        信息来源:查看

2003年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板蓝根颗粒等中成药价格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3/2/18   来源: 重庆市物价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最近,由于受广东部分地区“非典型性肺炎”病例的影响,我市板蓝根颗粒、抗病毒颗粒等中成药价格短期内迅猛上涨,群众反映较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及抗病毒颗粒各剂型、规格的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二、以上中成药的顺加批零差率一律不得超过15%。

 

  三、各地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至2003年3月10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