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头孢地尼分散片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5-9琼价审批[2013]287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头孢地尼分散片最高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头孢地尼分散片(国家定价目录32号)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100mg*15片/盒110元,规格为100mg*18片/盒131元。
二、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3年5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