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15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2        信息来源:查看

2015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22   来源: 安徽省物价局

各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对此前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公布废止部分药品价格文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附件1)、《安徽省物价局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附件2)中所列文件一律废止。目录之外的药品价格文件,凡不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的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

2.安徽省物价局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5月21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