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3]107号)下发后,我局已以《海南省物价局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琼计价格[2003]123号)贯彻执行,根据计价格[2003]107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琼计价格[2003]123号附件二《200种乙类药品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中保妇康栓等药品价格作相应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后的价格和琼计价格[2003]123号附件二所列其他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从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附表:保妇康栓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