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提高药品价格管理水平,了解掌握药品成本及出厂价格等情况,做好新进医保目录药品及部分药品定调价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拟对部分药品进行成本及出厂价格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方式
按照国家和省药品价格调查工作有关规定,对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独家品种(包括独家剂型)、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的药品进行成本调查;对部分基本药物品种,社会反应较大,临床常用、销量大原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处方药品进行出厂价格调查(调查品种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分工
本次调查由我局及各地市抽调人员共同组成调查组,到有关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请各相关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三、调查内容
本次原则上调查列入调查目录药品2011年度的成本或出厂价格情况。如调查药品2011年未销售,则调查上一年度,以此类推。如调查药品为2011年6月以后上市,则调查时间延长至2012年2月底。
我局将按照药品成本及出厂价格调查有关规定开展此次调查工作,并于3月15日组织有关企业,就此次调查相关准备工作培训。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从2012年3月下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具体到企业调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价格主管部门安排专人配合省药品价格调查组开展有关药品价格的调查。
(二)请各有关企业如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调查资料,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附件:药品成本及出厂价格调查品种及企业名单
(药价评审中心联系人:杨慧萍联系电话:020-83134602;成本队联系人:何颖红联系电话:020-83134190)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