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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受理第一批差别定价药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8-19        信息来源:查看

2009年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受理第一批差别定价药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8/19   来源: 广东省物价局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就受理第一批差别定价药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品种范围及时间

 

  第一批差别定价受理的品种为列入政府定价范围且符合差别定价资格条件的药品,西药以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中药以内科用药为主,为配合我省药品招投标工作,确保质优价廉的药品进入临床使用,其他类别药品也可受理。受理时间为8月19日至2009年8月30日。

 

  二、受理条件补充说明

 

  《办法》中的仿制(被仿制)药品,按给药途径分为口服剂型、注射剂型、外用剂型、呼吸道给药剂型和其他剂型五类,每类中确定一个首仿(被仿制)药品;中成药“有效成份制成的注射剂,主药成份含量应不少于90%”是指药品注册分类的1类中药;“多成份制成的注射剂,总固体中结构明确成份的含量应不少于60%”是指药品注册分类的5类中药。

 

  三、受理程序

 

  (一)网上登记。申请药品差别定价的企业,凭法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在广东价格信息网上登记,填写《XXX药品差别定价资格审查表》(附件1),连同盖公章的注册批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二)资格公示。我局将申请药品差别定价企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单位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实名反映。

 

  (三)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上登记号领取登陆账号,按《XXX差别定价药品价格评审表》中的项目名称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和证明材料(见附件2、3),并填写《国产药品价格申报表》或《进口药品价格申报表》、《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申报表》(见附件4、5、6)。

 

  (四)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企业在网上查询受理结果并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我局提交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20份,详见药品差别定价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要求(附件7)。材料符合规定的给予受理回执。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1.XXX药品差别定价资格审查表

 

  2.XXX差别定价药品价格评审表

 

  3.《XXX差别定价药品价格评审表》的填写说明

 

  4.国产药品价格申报表

 

  5.进口药品价格申报表

 

  6.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申报表

 

  7.药品差别定价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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