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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盐酸哌替啶和枸橼芬太尼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4-27        信息来源:查看

2001年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盐酸哌替啶和枸橼芬太尼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4/27   来源: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盐酸哌替啶和枸橼酸芬太尼麻醉药品价格的函》(津药集团财字[2001]26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价格如下: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500mg/1ml×5支/盒,一级调拨价6.46元;含税批发价7.43元;最高零售价8.55元。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100mg/2ml×10支/盒,一级调拨价19.22元;含税批发价22.11元;最高零售价25.42元。

  盐酸哌替啶片25mg×20片/盒,一级调拨价3.58元;含税批发价4.12元;最高零售价4.74元。

  盐酸哌替啶片50mg×20片/盒,一级调拨价6.27元;含税批发价7.22元;最高零售价8.30元。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0.5mg/10ml×2支/盒,一级调拨价28.13元;含税批发价33.21元;最高零售价38.19元。

  以上价格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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