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29号)、《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5号)、《关于疫情期间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4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卫健委依法履行资料审核、价格及成本调查、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定了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我市试行价格及部分修订项目价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冯钰联系电话:0816-6929576
传真:0816-2309331电子邮箱:myybjzk@163.com
附件:绵阳市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拟执行价格明细表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