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字〔2020〕23号
发布时间: 2020-12-29        信息来源:查看

济医保字〔2020〕23号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审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本次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市执行(见附件)。附件所列项目具体价格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成本、市场供求、服务情况自主确定,试行期2年。

二、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编码、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