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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发挥价格杠杆的资源配置、行为引导作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医用设备检验检查费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按照《遂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遂医改组发〔2020〕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提出异议。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206号4楼
联系电话:0825-2257612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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