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内容,针对医疗机构反映突出的问题,对我省现行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本次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79项,其中48项涉及项目编码、名称、内涵及计价单位等内容修订(详见附件一),131项涉及六岁以内儿童加收(详见附件二)。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