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阜阳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机构,安医大附属阜阳医院:
为动态调整风险级别,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诊疗秩序活动,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级别类别,有序恢复诊疗活动,对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
二、加强精细管理,优化医疗服务举措
(一)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
(二)加强门诊患者预检分诊,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
(三)充分发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机制作用,将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分流或引导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就诊。
(四)鼓励开展“互联网+医疗”,对已开通“网上发热门诊”的7家三级医院要进一步增加医疗资源,扩大接诊量。
三、实施分类救治,保障患者就医需求
(一)全市个体诊所、门诊部继续停诊,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等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继续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服务;暂停支气管镜、胃镜择期检查项目以及需要支气管插管的非急需的手术项目,其他诊疗项目有序恢复诊疗活动。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发现疑似发热患者,应立即报告并主动引导发热患者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接受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的一般诊疗活动,但必须严格执行53种疾病不输液规定。
(三)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要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要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
(四)对于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和需求,可以将其相关药品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但要避免重复开药;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微信、互联网医疗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导
(五)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包保网络作用,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充分利用签约APP、智医助理、微信、电话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精准管理,对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应当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承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七)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要落实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 〔2020〕89号),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八)对于择期手术患者,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解释,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
四、加强院感防控,减少院内交叉感染
(一)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应当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要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其他非重点部门和普通病区的管理,及时将发热患者与普通患者区分开来。
(三)要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各项措施,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