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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增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省医保异地结算中心:

    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中“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要求,结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79号)有关规定,为更好满足患者门诊用药需求,经专家评审,决定将“本维莫德(乳膏剂)、司库奇尤单抗(注射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该药品属于2020年国家谈判药品,2022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特药管理及支付政策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增补品种一览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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