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医保局关于将过渡期保留中成药调出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信息来源:查看

赣医保办字〔2022〕10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中“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务”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过渡期保留药品目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0〕6号)要求,现就我省原自行增补(过渡期保留)46个中成药的医保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零时起,对我省原自行增补但不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范围内的中成药(详见附件),医保停止支付;对我省原自行增补现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范围内的中成药(详见附件),医保继续按规定支付。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提前通知正在使用这些药品的参保群众,适时替换治疗药品,做好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宣传解读和参保群众对疑问的解释说明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