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按照《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和《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第五批47个品种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起草研究、复核和专家审核审定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李志刚?朱旭江
联系电话:0931-7617533?0931-7822989
电子邮箱:gszhuxujiang@163.com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