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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01        信息来源:查看

    近日,安阳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安阳市医疗保障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安医保〔20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要求,根据国家、省医保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通知》,2025年7月10日起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整合项目。将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37个国家、省统一的价格项目,其中护理类项目22个、中医骨伤项目9个、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个,并对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制定了价格指导基数。

    二是取消现行项目。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省医保局取消现行46个相关价格项目。

    三是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医保局下发的价格项目和医保首付比例,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及时向医疗机构和患者讲清政策变化情况,做好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规范执行。要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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