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北屯、铁门关、双河、可克达拉、昆玉、胡杨河、新星税务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7月14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