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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医保药品标准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医保〔2019〕166号)要求,为按时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标准数据库启用工作,统一使用全国医保药品代码,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标准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医保局制定的医保药品编码规则,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代码统一升为23位,而我省原药品数据库使用的药品代码为20位,为确保系统正常结算,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需要进行HIS系统接口改造工作,相关系统改造工作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确保按时使用23位医保药品代码(具体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二、为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编码要求,确保结算正常开展,对国家下发的标准数据库内的医保药品和我省3年内消化药品统一编制了20位新药品代码,并于2020年6月30日24时统一启用,原数据库药品代码将停止使用。请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及时更新本地药品数据库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下载更新、对应使用工作,必须于6月17日前通知到各级医疗机构。同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确保平稳运行,保障参保人正常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全省医保药品标准数据库信息将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ylbz.yn.gov.cn)。

  三、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做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请于6月28日前将各统筹区标准数据库启用前的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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