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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4        信息来源:查看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江苏省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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