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胥晟
2021年12月22日
下面我就《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个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强化我区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本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区卫健委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本《实施意见》。此次起草的《实施意见》在省市《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公立医疗机构防治能力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起草过程
1、充分酝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起草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在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斟酌,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
2、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我们征求了11个区直部门和12个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意见。收到具体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说明
《实施意见》主要从三个部分落实预防为主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部署要求,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主要提出了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医防融合、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体系框架成熟定型,提供集预防保健、疾病监测、疾病救治、应急救援、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该部分确定了我区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机构人员设置,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责和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数量,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建立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制定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完善疫情防控配套设施。二是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管理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公共卫生岗位奖励基金,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吹哨人”(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建立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卫生应急现场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资料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占一定比例)。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标准化的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和指挥协调机制。四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使用。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规范的现场检查、临时隔离、常规救治、传染病转诊通道。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公立医院与省、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对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五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构建医防沟通机制,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日常定期会商制度与组织架构。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协同监测。建立疫情联合处置机制。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有机融合,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六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保障制度。落实财政保障机制,保障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该部分提出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