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动实施<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告》的要求,2025年5月15日至5月17日,我局组织对黑龙江省林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中药二厂种植基地开展延伸检查(中药材符合性检查),结果为符合GAP要求。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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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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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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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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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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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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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
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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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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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林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4.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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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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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森林百草园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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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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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郑城村
2.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崇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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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郑村:3224亩(纬度N:35°15′38",经度E:117°39′08");
2.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崇圣村:479.5亩(纬度N:35°14′24",经度E:117°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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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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