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
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11月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22年下半年DRG病案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八步区步头卫生院、八步区大宁镇中心卫生院、八步区桂岭中心卫生院、八步区贺街中心卫生院、八步区黄洞卫生院、八步区建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步区里松卫生院、八步区莲塘卫生院、八步区灵峰卫生院、八步区南乡卫生院、八步区仁义卫生院、八步区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步区信都中心卫生院、贺州广济妇产医院、贺州华康医养结合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病案存在升级疾病诊断、高编高套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经我中心核实,确定15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升级疾病诊断、违规高编或高靠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或未按照病种结算适用范围及认定标准进行上报等违规行为。依据《2022年贺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十一条约定(《协议》),现对上述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按《协议》处理
(一)约谈上述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对相关违规行为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清退违规使用各类医保基金共计220067.14元。
二、自查整改
请上述机构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开展自查,主动清退涉及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上述机构在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违规使用的各类医保基金退回指定医保基金账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明细及退回账户详见附件),并在退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退款财务凭证(加盖公章)交到我中心基金管理股。联系人:莫凤广,联系电话:0774—5131356。
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