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6月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联合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县部分医药机构自2023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重复收费等问题,就存在的问题专题进行了反馈,并委托我州处理,经核查确认后给予了相应的处罚。为进一步强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将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一、门源县浩门镇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60363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2069.5元。
二、青石嘴镇中心卫生院重复收费及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及超医保限定支付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4160.04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2080.02元。
三、门源县青石咀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631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815.5元。
四、西滩乡卫生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及超医保限定支付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2630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1315元。
五、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康大药房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9363.81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罚款4681.9元。
六、门源县浩门新城九九大药店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7810.021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罚款3905.01元。
七、门源县浩门康乐药房医药平价超市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6332.78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3166.39元。
八、康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店超医保限定支付案。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3594.01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6797元。
九、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利民药店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5399.78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2699.89元。
十、青海万益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医药超市大药房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2458.38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6229.19元。
十一、门源县浩门延生药店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4000.23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2000.11元。
十二、门源县益心大药房超医保限定支付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4926.89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2463.45元。
十三、祁连县人民医院超医保支付、重复收费案。
经查,该机构存在超医保限定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70969.79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37463.61元。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