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袁州区新田镇杨芽村韩某平村卫生室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我局在检查中发现袁州区新田镇杨芽村卫生室村医韩某平涉嫌存在五保户杨某去世后仍通过虚开医疗服务及药品费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将该案线索移交至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立案侦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袁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9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韩某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宜春城南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在2024年宜春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宜春城南医院存在进销存不符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450.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0450.8元;2.处以违规基金1.5倍行政罚款3067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