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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电磁导航支气管镜系统收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5/17 1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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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电磁导航支气管镜系统收费的批复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电磁导航支气管镜系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5号)以及山东省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二发[2015]130号)的精神,根据目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你院按照自愿原则,与病人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该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后,我局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项目编码为NCC0010,项目名称为电磁导航支气管镜系统,项目内涵为电磁导航支气管镜系统在临床的应用 (含气管内镜定位导管、内窥镜通道延长导管、一次性穿刺针等相关材料设备)。
  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及时按此原则开展服务和收费,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及价格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你院应在试行期间积累详细数据和成本资料,作为我局制定具体标准的参考依据。
  青岛市物价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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