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国家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价格调查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1]244号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五指山市、定安县、昌江县、乐东县物价局、卫生局:
为加强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建立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1〕5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国家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购销价格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五指山市、定安县、昌江县、乐东县等9个市县的价格、卫生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各选择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和县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使用或销售的基本药物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实际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
有关调查表请从海南价格网(www.hnpi.net)或海南省卫生厅网站(www.jxwst.gov.cn)下载。
二、调查要求
上述9个市县的价格、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把握时间节点,密切协调配合,认真填写调查表格,在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
附件:海南省国家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购销价格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