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宁波市医疗机构大输液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现将物价审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部分已经通过审核的药品价格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bdpc.gov.cn物价管理栏“药品价格查询”进行了公示,如有出入请与我处联系。
2、已经公示的药品不再办理物价审核,同一药品有多个物价时根据执行时间按最新公示物价执行。
3、请各有关企业仔细核查,不在公示目录内的药品尽快到宁波市物价局办理物价审核工作(包括市场调节价药品)。
4、办理物价审核时请提供相关的物价依据。
5、物价审核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6日。
6、宁波市物价局地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2号楼615室)
7、联系电话:0574-87183931
宁波市物价局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