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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关于解除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8/20 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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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结合岑巩县思州大药房、岑巩县新芝大药房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以及根据《关于中止岑巩县思阳镇民众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岑医保通〔2025〕3号)文件,由于岑巩县思阳镇民众药房超过180天未申请复保,自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我局从2025年8月21日起,给予解除上述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1.岑巩县思州大药房

    2.岑巩县新芝大药房

    3.岑巩县思阳镇民众药房

    医药机构地址:

    1.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新兴大道157号

    2.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水街道天水平社区大园北路22号

    3.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思阳镇和平路78号

    解除时间(2025年8月21日00:00分)起,以上3家零售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公告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岑巩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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