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开展对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通知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计生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我市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全市35-64岁农村户籍妇女。二、任务分配2018年市、区市两级财政出资的全市“两癌”检查任务总数15万人次,各相关区市任务数详见附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与救助工作的通知》(青妇儿工委办字〔2015〕11号)文件要求,由区市财政出资,扩大两癌检查人数和人群覆盖范围,提升检查标准,如采用宫颈癌HPV初筛、乳腺癌初筛增加乳腺彩超检查等。 三、其他事项继续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区市将数据汇总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中心妇保科负责将各区市数据汇总每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组织实施、控制与监督评价等其他未列事项不变,均按照原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卫医妇字[2009]11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