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升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门诊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的通知》(石医保字〔2024〕3号)相关要求,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新乐医保局审核评估,石家庄市局研究通过,现将新乐市医保局申请受理范围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5家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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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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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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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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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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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邯邰中心卫生院大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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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乐市邯邰镇大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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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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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化皮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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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乐市化皮镇官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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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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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邯邰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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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邯邰镇建设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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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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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马头铺镇卫生院东阳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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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马头铺镇东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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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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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协神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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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协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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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