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规范整合了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和疝、甲乳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删除部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调整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价格或医保支付政策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10日(周三)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邮 箱:jhybjjcc1811@163.com
联系人:曹敏敏 联系电话:0579-83470221
联系地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