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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乌海市医保局临时调整4种药品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22/9/29 18: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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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原则,我局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支付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打破了日常管理中关于医保支付目录等限制的规定,明确部分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次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新增的药品“阿兹夫定片”及国家医保局新赋码的药品“安巴韦单抗注射液”、“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清肺排毒颗粒”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按“甲类”支付,可全部报销。对新增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开通绿色通道,未在自治区平台挂网的品种,实施绿色通道挂网,可先采购后申请,保障临床需求。全市医保系统勠力同心,保障相关药品耗材供应使用,全力做好参保群众的疫情防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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