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医中〔2024〕123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分中心组织专家对10月份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莆田市壹号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龙脊店和莆田市护牙堂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城厢口腔门诊部等2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2300126(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城厢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