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综合评定,现将拟纳入清远市清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5月 29 日至2026年6月 8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符合事实并影响纳入清远市清新区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受理举报电话:0763-5838977。
受理举报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404室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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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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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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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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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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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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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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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清远太平万邦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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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三石村口路边第1-2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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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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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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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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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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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3号东逸花园R幢首层3号铺、4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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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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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一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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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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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清和大道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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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77号嘉晖豪苑首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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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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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一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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