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年终结转工作,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安排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做好2022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网信办函〔2022〕78号)要求,省医保部门将于2023年元旦期间关闭全省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全省年度医疗费用清算、个人账户计息、医保政策调整及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1:00至2023年1月4日6:00。
二、年终结转期间,省平台系统停机维护并做政策调整,期间所有医保结算(含电子凭证)、窗口经办、医保公共服务、医保网厅等均暂停服务。
三、省平台目前已支持年度中途结算,除以下三类情况外,其他病人原则上不做强制出院或取消入院登记。
1.已进行入院登记,但跨两个自然年度内(即2021年入院后截至2022年终未出院)的参保患者未上传任何诊疗、处方信息的人员,取消入院登记。
2.在院时间跨越两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入院后截至2022年终未出院)的参保患者,必须于停机前办理出院结算,避免参保人累计值等待遇受到影响。
3.2022年度在院的医疗救助人员。考虑到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医疗救助政策,2022年终未出院的医疗救助对象必须于停机前办理出院结算,新一年度信息系统恢复启用后,上述医疗救助对象重新办理入院登记,按新的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待遇。
四、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补充通知》(莆医保基金〔2020〕84号)文件精神,精神专科类患者需办理出院结算,以便进行年度结算。
五、中途结算特殊说明。原则上省平台支持医疗机构在2023年时中途结算2022年医保入院病人;但考虑到新一年度的各地待遇政策调整,为避免参保人待遇受到影响,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年末结转停机前,对2022年度住院病人进行中途结算操作(CDRG/DIP和单病种除外,详见下述第六点)。此外,对于2022年度已入院但医保入院登记在2023年度的病人,若需结算该病人2022年度费用,定点医疗机构需修正该病人入院登记信息,并做2022年的中途结算。
六、CDRG/DIP与单病种跨年住院。CDRG/DIP和单病种方案的住院患者无需办理结转出院,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接到此通知后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转相关事宜,引导参保人员尽量避免在年终结转期间就诊购药。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