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中心对申请定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了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6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的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御康堂中医门诊部 (负责人:刘卉妍)
地址: 海州区向阳街道海昌南路12号
2. 响水县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生源店 (负责人:尚晓明)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1号楼门面房87-1号
3. 连云港西浦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艳宝)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大道1号恒大林溪郡商业楼一楼
4. 连云港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玉林)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南门社区建安路15号
5. 连云港泰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广盛店(负责人:伏广艳)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诸朝中巷2号
6. 徐州汉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第八药店(负责人:田林)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大巷北路苏房园商住楼6号门面
本次公示期从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