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41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规〔2022〕5号)、《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综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宜医保办〔2022〕117号)规定,经审查,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申办条件,现拟确定其为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7月14日前向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如下:
202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第五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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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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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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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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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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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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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江安镇惠心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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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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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翠峰苑商业区二区1层1-4号、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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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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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吉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东风路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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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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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东风路12号(物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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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31-2624393、0831-2638252
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