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2]40号)文件精神,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后的职工个人续保缴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缴费基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个人续保缴费,可选择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下限、60%、80%、100%作为缴费基数(详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表)。
2、保险期限。本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险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缴费时间。本次缴费时间截至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之后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第181天后开始享受待遇。
4、退休职工医保手续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最低满30年、女最低满25年;实际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实际缴费年限)最低满10年;同时按照最新标准一次性缴清10年大额医疗保险费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满足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人员,到龄退休当月须按在职身份缴纳医保费,并于次月15日前办理医保一次性退休手续。一次性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才可按规定分配个人账户。
办理医保一次性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请带退休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核实本人缴费年限,满足缴费年限的在要求时限内缴清一次性10年大额医保费;不满足缴费年限的,应当据实缴费。
5、缴费地点:中国银行各网点、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手机APP(楚税通)。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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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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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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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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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087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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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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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5308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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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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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058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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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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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069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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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店开发区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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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5308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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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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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067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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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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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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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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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含大病保险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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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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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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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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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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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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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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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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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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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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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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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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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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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