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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续保缴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8/26 15: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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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2]40号)文件精神,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后的职工个人续保缴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缴费基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个人续保缴费,可选择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下限、60%、80%、100%作为缴费基数(详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表)。

2、保险期限。本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险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缴费时间。本次缴费时间截至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之后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第181天后开始享受待遇。

4、退休职工医保手续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最低满30年、女最低满25年;实际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实际缴费年限)最低满10年;同时按照最新标准一次性缴清10年大额医疗保险费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满足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人员,到龄退休当月须按在职身份缴纳医保费,并于次月15日前办理医保一次性退休手续。一次性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才可按规定分配个人账户。

办理医保一次性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请带退休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核实本人缴费年限,满足缴费年限的在要求时限内缴清一次性10年大额医保费;不满足缴费年限的,应当据实缴费。

5、缴费地点:中国银行各网点、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手机APP(楚税通)。

6、咨询电话:

市、区

咨询电话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27-60876610

鄂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27-53082657

华容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27-60586488

梁子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27-60699801

葛店开发区医保办

027-53080190

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027-60671369

 

 

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表

档次指数

月缴费基数

缴费金额           (含大病保险120元)

下限

3270

4240.2

60%

3450

4467

80%

4600

5916

100%

5750

7365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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