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价格杠杆的资源配置、行为引导作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医用设备检验检查费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成办发〔2020〕90号)等文件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拟对除省管之外的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1月18日前,向市医保局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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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