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本市销售的下列市场调节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已经行业协会平衡协调,现由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商业行业协会和上海中药行业协会联合网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11年6月10日-2011年6月14日。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于6月14日前及时联系各相关行业协会。
正式价格和具体执行日期以各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文件为准。在未正式发布前,医疗机构不得参照此次公示价格执行。
附件:部分日常申报药品价格公示(610).rar
发布时间:2011-06-1011:26:02
作者: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