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各区县税务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山海天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9】27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制定了《日照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6日


